第3版()
专栏:
一切权力属于人民
——记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庄严通过新宪法
本报记者 金凤
1982年12月4日。初冬的北京,天宇澄清,寒风凛冽。宏伟壮丽的人民大会堂内,锦壁生辉,温暖如春。高大椭圆形的天花板下,几百盏华灯齐放,宛如满天璀璨的繁星。镶嵌在大厅两侧的水银灯发射出耀眼的光彩。三千多位人民代表满怀喜悦兴奋的心情,从容走进人民大会堂内。他们代表着我国的十亿人民,来行使国家的最高权力——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。
三千多张印着汉、蒙、藏、维吾尔、哈萨克和朝鲜六种文字的粉红色的表决票发到代表手中。他们郑重地在这庄严的表决票上写下自己的意见,一个个庄重地走过宽宏的人大会议厅,把表决票分别投入印有国徽的30个鲜红的投票箱内。上海代表、著名越剧演员袁雪芬正好生病,由两个人扶着赶来投票。八十多岁的史良,坐着轮椅赶来投票。还有一些年老体弱的代表在医院或家中分散投票。这不是普通的一票。这一票,代表着全国人民的神圣意志,关系着祖国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。代表们兴奋地说,这是投的祖国繁荣兴盛的昌盛票,保证全国人民幸福生活的幸福票啊!
这是一个历史的时刻。此刻,时间似乎凝缩了。代表们不禁会想起这部新宪法的修订和审议的情况。
这次宪法的修改经过了两年又两个月的紧张、细致、慎重、周到的工作。今年4月,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宪法修改草案,经过全国29个省、市、自治区的广大人民、台湾同胞、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讨论。据统计,全国有80%左右的成年公民参加了讨论。这是十亿人民直接参加管理国家大事的宝贵实践。这在中国和世界历史上也许都是空前的,充分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,人民是国家权力的主体。贵州省的人大代表在会上反映,仅仅贵州这样一个比较偏僻的省份,就组织了有46,200多名专家、学者和各界人士参加的2,286次座谈会。在全国该召开了多少次讨论宪法的会议啊。成千上万条宝贵的意见汇集到了宪法修改委员会,委员们对宪法修改草案又作了一次全面修改,提交这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。
到会的三千多名代表严肃认真地履行了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职责,代表十亿人民行使了管理国家大事、审议和确立国家根本大法的权利。
工人、农民、解放军、知识分子、少数民族、华侨、台湾和港澳地区的代表都在会上踊跃发言,他们从不同的角度,谈到新宪法保障了他们所代表的不同地区、民族、阶层、团体的利益,扩大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。他们深深感到,一切权力属于人民,这是新宪法的灵魂,是由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我们国家的性质和社会制度所确定的。
怎样才能做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呢?参加宪法修改工作的上海代表、著名历史学家胡绳说,宪法规定,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。他说,新宪法扩大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特别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许多职权,人大常委会真正成为常驻代表,能有效地代表人民实施立法权和监督权。一切权力属于人民,还包括人民依照法律规定,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,管理国家事务,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,管理社会事务。宪法还规定国营企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,实行民主管理;集体经济组织由它的全体劳动者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,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。还有,县以下人民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,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是群众自治性组织,办理本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务。新宪法的这些规定,都确保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。
胡绳还说,人民代表不应当只是一种荣誉职务,而应当是人民的政治活动家,懂得天下大事,通晓法律知识,有能力代表全国人民行使立法职能和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。北京代表李何林和其他许多代表都建议要加强人民代表的活动,加强代表和选民的联系,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,真正做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。
宪法制定以后,代表们根据历史的经验教训,非常关心它的实施和稳定性的问题。有的代表希望有一个权威的机构来监督宪法的实施。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真同志在主席团的会议上说,宪法规定了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,人大常委会、国家主席、国务院、军委、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都由它产生,受它监督。很难设想有比它更权威的机构。全国人大一年只能开一次会,所以加强人大常委会的职权,全国人大和它的常委会都有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。按照宪法规定,全国人大和它的常委会设立6个专门委员会。凡是人大和它的常委会认为有违反宪法的问题,可以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去研究。违宪的,人大常委委员可以提出来,代表也可以来信检举,每一个公民,每一个单位也可以检举,由人大常委会交专门委员会去研究。另外,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也有这样的责任。人大常委会如果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行使得不对,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撤销,也可以变动,还可以撤换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。全国人大代表则由选举单位监督。如果有个别代表搞得不好,原选举单位也可以撤换他。总之,对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,必须追究。
至于宪法的稳定性问题,中国著名的法家韩非曾说:“法莫如一而固”,“治大国而数变法,则民苦之。”两千多年前的古人就明智地认识到法的稳定的重要性。北京的代表们想起分组审议宪法修改草案时,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真和他们一起讨论时发表的许多重要意见。彭真同志说:“宪法能不能稳定实施,取决于它的内容是否正确。1975年的宪法稳定不下来,因为它的内容有许多是错误的,人民不赞成。1978年的宪法也不能适应客观情况,所以需要修改。这次制定的宪法总结了建国以来三十多年正反两方面的经验,经过两年又两个月的紧张的修改工作,经过了全民讨论,又经过这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审议,内容切合实际,符合人民的意志和利益,相信一定能稳定下来。当然,随着客观情况的发展,个别条文可能修改,补充,但基本内容不会推翻。譬如,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’,这一条能改吗?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,这一条能改吗?还有,无论哪个党派、团体、武装力量、干部、群众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,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,这一条也不能改。既然这样,既然大家都觉得这个宪法好,都要求它能稳定下来,谁来推翻呢?我看大致能稳定下来。”有的代表说,就怕出现干扰,再走曲折的弯路,最好能保证顺顺当当地实施。彭真同志笑着说:“没有一点干扰不可能。十亿人口的中国,难道不会有几个害群之马?事物总是在排除干扰、克服困难中前进的。不要出现大的干扰就是了。保证在哪里?宪法掌握在十亿人民手里,是最可靠的保证。经过‘文化大革命’的严峻考验,十亿人民提高了政治警惕性和鉴别能力,有了对付坏人坏事的经验。宪法的权力放在十亿人民手里,有可能避免‘文化大革命’那样大的干扰。”有的代表又说,担心的就是会不会出现1954年宪法被实际上废止的情况。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,如何维护宪法的权威十分重要。彭真同志说:“这一点,在起草宪法时就考虑过了。宪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包括共产党、任何个人包括共产党的领导干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的特权,这一条,在历次宪法中都是没有的,正是汲取了‘文化大革命’的教训。十二大通过的党章中也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。党章和宪法的精神是一致的。所有共产党员真正成为遵守宪法的模范,养成习惯,国家大事就好办了。归根到底,人民的意志决定了国家生活的进程。天安门事件不是最好的证明?因此,十亿人民制定宪法,宪法又把十亿人民武装起来,人民掌握了宪法,就会变成伟大的物质力量。任何野心家再想篡夺国家的最高权力,必将碰得头破血流!”
北京代表、党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郑天翔也谈到,执政党如果不能执行宪法,宪法必然是一纸空文。这是“文化大革命”的惨痛教训告诉我们的。共产党员遵守宪法,就是和党中央保持一致,违反宪法就是违反党中央,反对宪法就是反对党。共产党员服从宪法与全党服从中央的精神是完全一致的。因为宪法代表了人民的根本利益,体现了党中央的政策和主张。宪法正是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融合在一起。
许多代表还谈到宪法制定以后,要在全国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宣传,做到家喻户晓,人人明白,使广大人民学会运用宪法作为维护自己利益的锐利武器,自己掌握国家的命运,和各种破坏宪法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。今后一定要依法办事,以法治国,使国家长治久安,人民的幸福生活得到切实的保障。
这部新宪法的确是来之不易啊,代表们回想起新宪法制订和这些天审议和讨论的情况,真是心潮澎湃,激动不已。
代表们投票以后,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,计票人计算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无记名投票表决的结果,向执行主席报告。
大会执行主席习仲勋庄严宣布:应到代表3,141人,实到代表3,040人,表决结果,3,037票同意通过新宪法,3票弃权。按宪法修改程序,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通过,新宪法就在法律上生效,会后由大会主席团公布实施。这时,会场爆发出暴风雨般热烈的掌声。摄影机和电视摄像机拍摄下这一历史的镜头。
中国人民经过长期艰难的奋斗,终于制定并通过了安邦治国的总章程。全国人民可以相信,可以放心,我们的国家必将沿着新宪法规定的航道,乘风破浪,胜利前进!